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辽教发〔2021〕61号)及《辽宁省教育厅 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2〕160号)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学校教师缺编及学科结构不合理状况,决定纳入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50人。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2日(含)至2004年12月12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2021、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考生,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任合同。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岗位条件
台安县202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各岗位公开招聘人数、岗位简介、笔试内容等相关事宜,可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taian.gov.cn/)查询。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台安县202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时至2022年12月16日24:00时。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2月12日9时至12月16日24时登陆台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www.lntaian.gov.cn/),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7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2年12月13日9时至12月17日17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5、考务费减免条件
台安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将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扫描PDF);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将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PDF),以及报考本次考试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taxrsjgbk2022@163.com(接收申请审核办理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8:00—15:00),办理考务费减免。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名序号+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政策法规。因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镇场农村学校急需、紧缺教师岗位,故不设开考比例。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见公告。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专业一致)、《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三)面试
依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线,低于及格线者不予聘用。
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后详见面试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考核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将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可在本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县级及以上学校或其他事业单位。
聘用时间以最后发布聘用公告为准。
六、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台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台安县外低风险街道(乡镇)来(返)台人员,要查验来(返)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各项流程。对无法提供来(返)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七、联系方式
查询网站: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taian.gov.cn/)
台安县人社局电话:0412-4890303
台安县教育局电话:0412-4824473
附件1:台安县202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台安县202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安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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